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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範躍紅 張國芬
  “為了我這麼芝麻大點兒的事,你們跑了一趟又一趟,我真的很感動。現在我們鄰裡關係也正在恢復當中,謝謝!”3月26日,78歲的章老漢邊比劃邊對浙江省富陽市檢察院新登檢察室主任楊魯軍說。這天春光明媚,楊魯軍帶著兩名檢察官上門向章老漢宣佈不起訴決定,這是新登檢察室自去年12月成立以來參與調解成功的第一案。
  章老漢與老木是鄰居,二人爭著耕種附近的一塊空地。2013年7月的一天,章老漢拔掉了老木種的黃豆,老木氣不過,挖了章老漢家的玉米,二人為此發生爭吵,進而扭打在一起,雙方都掛了彩。章老漢的老伴報警,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將兩位老人送往醫院。經鑒定,老木構成輕傷;老章雖有傷,但尚未構成法律意義上的輕傷。老章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後移送富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辦案檢察官仔細閱卷後發現,章老漢和老木爭的這塊地是村集體的土地,承包人一直沒有耕種,章老漢看著心疼,經承包人同意,在這塊地上種上了玉米。不想,老木也找到承包人,說想在這塊空地上種莊稼,承包人考慮到都是同村人,也答應了,結果導致兩位老人頻頻發生糾紛。
  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符合提起公訴條件。根據法律規定,輕傷害案件可以調解,但案卷中沒有任何調解的材料。是雙方當事人不願意調解?還是調解沒成功?帶著疑問,檢察官到案發地走訪,尋找化解雙方矛盾的途徑。其間,章老漢坦言:曾和老木談過和解問題,只是一直沒有達成協議,希望檢察官幫忙協調。檢察官便一次次地找老木談心,從情法理三方面講和解的好處,終於說服了老木。於是,辦案檢察官找到新登檢察室,與檢察室幹警一起研究調解方案。
  檢察室幹警利用自己既熟悉轄區情況,又能與鄉鎮基層站所相互配合的優勢,聯繫兩位老人所在村和鎮政府負責人,參與雙方當事人調解工作。在調解過程中,圍繞本案中土地問題和賠償兩個焦點,檢察幹警從事實和法律兩個方面釋法說理,終於促使問題圓滿解決:村幹部表示因土地承包期已滿,村裡收回土地另作他用,村民不得再擅自種植;雙方當事人也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協議,並當場簽字。富陽市檢察院據此依法對章老漢作出了不起訴決定。
  (本報記者範躍紅 通訊員張國芬)  (原標題:化解二老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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